A:网络司法拍卖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,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
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网络服务者名单库,符合司法解释规定条件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可申请入库。最高人民法院评审委员会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期评估。申请执行人从名单库中选择,未选择或多个申请人执行人的选择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。
1、公告的发布方式:法定途径+网络拍卖平台;
2、应当先期公告。
公告期:动产15日,不动产30日;
公告内容:拍卖财产、价格、保证金、竞买人条件、拍卖财产已知瑕疵、相关权利义务、法律责任、拍卖时间、网络平台和法院等;
3、信息公示:拍卖公告、执行依据、定价依据、财产权属、优先购买权、保证金支付、税费承担等。
4、应注意特别提示: 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;
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;
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;
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,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;
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,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,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;
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;
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“Q4”:想看样,谁负责?
想看样,找辅助工作承担者。
网络拍卖中,可委托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的工作有:1、制作拍卖财产视频、图片等;2、展示、接受咨询、引领查看、封存样品;4、鉴定、检验、评估、审计、仓储、保管、运输等。
“Q5”:拍卖流程如何?
报名:1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2、委托竞买的,开拍前经法院确认;3、在线报名,实时核验身份;4、报名和交纳保证金后,随机取得竞买代码。
交纳保证金:1、无论拍卖财产价值大小一律交纳保证金;2、保证金为起拍价的5%--20%;3、申请执行人在债权范围内免交;4、竞得者,保证金冲抵价款;未竞得者,24小时内退还。
竞价:1、保留价=起拍价;2、递增方式出价;3、增价幅度由法院确定;4、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;5、实时显示竞买代码等出价信息;6、竞价结束前,随时报名参拍。
延时功能:1、延时时长为5分钟;2、延时次数无限制;3、最后5分钟内,再无人出价,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。
竞买代码:优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,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、参拍密码,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,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顺序,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。
同步竞价: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,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,没有更高出价的,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。
竞得规则: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,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。
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,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。
“Q8”:拍卖成交后的程序如何?
成交确认书: 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,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。
支付余款:买受人按公告要求支付余款。
税费负担: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,依法承担;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,法院依情况而定。
制作裁定书并送达: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。
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,本次拍卖流拍。
流拍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卖。
再次拍卖流拍的,可以依法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变卖。
拍卖程序中:1、当事人、利害关系人、案外人认为网络司法拍卖行为违法侵害其合法权益的,可提出执行异议;2、案外人对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提出异议的,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;异议被驳回的,可提出案外人异议之诉。
竞价程序中:1、有依法应当暂缓、中止情形的,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暂缓或裁定中止,理由应及时公告;
2、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、安全隐患,可先行暂缓拍卖,并立即报告法院;
拍卖结束后:1、拍卖被法院撤销的,认为法院行为法院的拍卖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,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;认为其他主体的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,可以另行提起诉讼。
2、拍卖未撤销的,认为网络司法拍卖服务提供者的行为致使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,可另行诉讼。
8月3日上午,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,通报了《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的有关情况,
该规定将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。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、副局长张根大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,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巡视员王玲主持。
财产变现是实现债权人利益的关键环节,而司法拍卖是财产变现的最重要途径之一。据统计,每年全国法院的执行财产价值约6000亿,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要通过司法拍卖的途径予以变现。
在互联网越来越普及的今天,司法拍卖也逐渐“触网”。据了解,网络司法拍卖最早出现于2010年,自出现以来,因其拍卖快捷、交易成本低廉以及信息透明等特点,呈现出如火如荼的发展态势。
据了解,截至目前,全国已经有1400余家法院自主开展网络拍卖,进行网拍超过25万次,而拍卖标的物几乎无所不包,从拍卖成交价低至六元的茶叶罐,到高至4.64亿元的土地使用权,
已成功处置标的物金额超过1500亿元。仅2015年一年,拍卖就达12.4万余次,处置标的物5.7万余件,成交率84%,平均溢价率36.7%。